2008年4月1日至12日,局系统开展了为期11天的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大检查。
为做好“清明节“、“泼水节”、“五一节”三节期间的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,保障“三节”期间的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,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、祥和、安宁的节日,根据腊政办[2008]34号文件精神,县经济和商务局于3月30日及时召开了系统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,及时向各乡(镇)综合站及系统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企业下发了《关于开展“清明节”、“泼水节”和“五一节”三节期间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》。要求各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(经营)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,要切实担负起自检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;做到边整边改,对一时难以整改的,要制定整改方案,落实整改责任人和资金,限期完成整改。并于2008年4月1日至12日,由王连安副局长带队,对局属的勐腊县口岸市场、县诚兴物资有限公司炸药仓库、加油站、集市贸易市场、屠宰场、煤矿等安全签状单位的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大检查。对存在的电线及设备老化,卫生条件差等安全隐患,责令责任企业限期进行了整改,对不具备安全条件、违章经营和存在重大生产、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,或隐患治理较差的签状单位,责令企业停业整顿。通过抓整改,促安全,进一步提高了系统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,强化了“三节”期间的生产、消防和食品安全管理,确保“三节”期间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、生命和财产安全。 |